關於保險補償之常見問題。
對人:每1名=無上限,對物:每1事故=無上限,車輛:每一事故=時價,人身傷害:每1名=3,000萬日圓。另外對物及車輛設有免責額。詳情請參考這裡。
基本費用中已含保險費用。
萬一事故發生時,損害金額超過保險免責額、保險理賠額度之上時,以及無法營業之損失金額(NOC),須由承租人負擔。保險免責額,可以藉由加入事故免責險(CDW)而免除負擔。詳情請參考這裡。
萬一發生事故時,承租人可免除對車輛、對物之免責額支付義務的制度。
萬一發生事故而需要維修時,不需支付車輛無法營運之損失金額(Non Operation Charge)。若有破胎、需要維修輪胎或更換輪胎時,也不需要支付維修費用,且若因維修而耽誤還車,延遲1小時內不需支付加價費用。另外,如果提早歸還車輛,還可領回差額(通常為差額的50%)。詳情請參考這裡。
是的。保險仍然適用。但取車時須出示全員的駕照。
1. 發生事故時未通報警察機關
2. 違反租賃契約之時
3. 損害保險補償之保險、補償條款內之免責事項
4. 不正當之管理或使用
詳細請參考交付車輛時之手冊。詳情請參考這裡。